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店里工作了大约56年,但是老板没有买社会保险。如果我离开,我可以抱怨他吗?但是我们没有签订合同吗?

社会保险
2023-07-01 03:12: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板没有给员工交社会保险,违反了社会保险法与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同时也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主张自已的法定权益,也可以向税务机关负责社会保险征收的部门投诉。
    劳动者不但可以要求补缴,还可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老板给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老板不给员工交社保,员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劳动者因此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除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法律分析:如果老板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是可以辞职的。在辞职的同时,劳动者有权要求老板补交社会保险。如果劳动者在饭店工作超过一个月不达一年,可以要求双倍的工资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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