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乡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户名能否更改?

土地纠纷
2023-07-01 06:5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户名变更的流程如下:
    1、到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
    2、提交转让合同等变更登记原因证明材料;
    3、受理申请后,如审核通过,予以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户名变更的流程如下:
    1、到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
    2、提交转让合同等变更登记原因证明材料;
    3、受理申请后,如审核通过,予以办理变更登记。
    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 农村土地使用证姓名可以改。改名需要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