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范文内容有: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必须注明年、月、日除此之外。
根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