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转学到学校,我想转回去,还能转回去吗?

2023-07-01 09:04: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转回,需要先跟原学校沟通好,愿意接收才能转。目前的转学基本流程如下:
    (1)首先(前提):取得转入学校“转入接收证”,但不同地区学校“入学条件”可能不同;
    (2)先回原校办理转学手续,调转学籍(转学申请表填写、盖章,涉及“两校”“两局”四个单位部门;由于转学申请表出自原校,故先将原校及其教育部门的章盖好而后盖转入学校及其教育部门的章);
    (3)盖完章后转入学校发起学籍异动、最后等待审核(各校均有相关管理人员操作)办理完转学手续,您即可完成转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 法律分析:可以转回去,不要在意旁人的目光。 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必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十三条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三十七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 学生转学需要手续如下
    1、转出学校开具义务教育学生转学联系函;
    2、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转学联系函等到学区内所属学校申请转学;
    3、转入学校审核同意后复函给转出学校;
    4、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及学籍档案材料;
    5、转出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章;
    6、转入学校接受转学材料并经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安排到相应年级入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要转学,怎么开学生流出证明
    1、学生因家庭住址及户口迁移而确需转学到城区市内他校就读的,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班主任签字后,学校教导处填发“转学联系卡”,交学生家长自行联系,接收学校同意招收后再到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学校须收存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学生联系卡”正联,再开具“转学证书”,并将学籍卡、学生手册、健康卡等学籍档案材料由家长交转入校管理;
    2、学生需转到市外学校就读,由家长写出“转学报告”,经班主任签字,学校教导处盖章后,到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登记盖章交回学校,学校方可出具转学证书,办理转学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