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土地使用证分户需要什么手续,有什么条件吗?

土地纠纷
2023-07-01 09:0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分户口需要满足的条件主要包括:
    1、当事人或户主依法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2、当事人自愿;
    3、结婚离婚收养、认领等情形出现,并且引起户口变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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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土地使用证只能按照房屋的性质进行使用、不可以分户,我国限制土地非法转让、买卖。办理分户需要满足的条件有:父母和子女长期分开居住的;要求分户的子女达到自立门户的标准的;子女婚嫁的;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可以准许分户。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有土地使用证只能按照房屋的性质进行使用、不可以分户,我国限制土地非法转让、买卖。办理分户需要满足的条件有:父母和子女长期分开居住的;要求分户的子女达到自立门户的标准的;子女婚嫁的;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可以准许分户。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