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可以,但是必须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如果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自己的个人债务的属于侵犯另一方财产权利的行为,另一方可以要求予以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