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工资,拖欠工资,员工的维权途径如下:
1、在有欠条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直接起诉,不用先通过劳动局;
2、在没有欠条的情况下,拖欠工资,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或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3、请调解组织介入处理:发生工资纠纷,如果不能私了,可以找企业内部的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调解组织,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等处理。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