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发生在下班路上,算工伤吗?

工伤索赔
2023-07-01 10:3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交通事故工伤的情形包括: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在下班路上发生的车祸,符合工伤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7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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