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离婚后孩子的户口是跟着女方的,可以在男方户口所在地上学吗?

2023-07-01 11:0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主要取决于孩子的户口所在地,一般都是根据孩子户口进行划片分配的,所以,孩子户口在哪里就在哪里上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可以的。很多地方只是要求父母的任何一方在本地房产、缴纳社保的证明、户口所在地证明和父子或者母子关系的证明,就可以在父母的所在地报名上学。
  • 法律分析:各地要求不一样。父母离婚了不要紧主要是得看这个孩子的户口在谁的上面。就需要这个人去办。学区也是跟着户口的,所在地来区分的。一般需要的材料有:孩子出生证,父母其中一人房产证明,离婚证,入学申请书等,父或母的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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