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署拆迁协议后,如何处理拆迁纠纷

拆迁补偿
2023-07-01 11:3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拆迁协议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
    2、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
    3、约定违约责任
    4、明确约定合同履行的程序;
    5、审查拆迁补偿合同是否对我们有不利的因素;
    6、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
    拆迁流程怎么走
    1、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一个文件,要求在拆迁范围内暂停户口迁移;
    2、入户调查评估;
    3、内业计算;
    4、制定拆迁实施方案;
    5、申请拆迁许可证;
    6、发布拆迁公告;
    7、出一个正式的评估报告;
    8、送达拆迁评估报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拆迁协议纠纷收集材料,起诉。
    一旦拆迁人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向人民法院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法律分析: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拆迁纠纷处理方式: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