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和女方之前都没有结婚,现在结婚了,但女方生了一个孩子,男方想要回可的家庭,不同意,那么这个孩子是男方还是女方的?

子女抚养
2023-07-01 11:4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方可以以女方有外遇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孩子的抚养权归谁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子女不满两周岁的,抚养权归母亲,子女已满两周岁的,由父母协商确认抚养权,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确认抚养权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要回亲生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女方再婚生子不影响抚养权。除非女方再婚生子后,有能力抚养孩子但是不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或者女方再婚生子后患有严重疾病,孩子不适宜再与之生活在一起,而孩子父亲又愿意抚养孩子,另外就是孩子自己愿意和父亲生活在一起的,孩子父亲可以向法院申请依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