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证没有下来可以加名字吗

房屋产权
2023-07-01 11:4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证上可以加名字,但房屋被司法保全或抵押登记的情况下非经同意不可以加名字。当事人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加名申请,到税务窗口进行审税、依法缴纳税费后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但房屋被司法保全或抵押登记的情况下非经同意不可以加名字。当事人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加名申请,到税务窗口进行审税、依法缴纳税费后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下列房子不能加名字: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房子;未按照规划许可建造的房子;不具有合法、有效权利来源证明的房子;申请登记事项与登记簿记载冲突的房子;已被依法征收、没收的房子;查封期间申请登记的房子等。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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