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已满60周岁工作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吗

工伤索赔
2023-07-01 11:5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已满60周岁工作受伤不可以认定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是劳动者,而已满60周岁的自然人丧失劳动者身份,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 超过60岁能否作工伤认定应当看具体情况而定。年满60岁,即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但根据人社部规定,其中未满60岁之前就在在该单位工作至今且没有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应当退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 超过60岁的农民工不能认定工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时才能申请工伤认定,到达退休年龄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务关系,在工作时间出现伤亡是可以以人身损害要求赔偿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