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工资记录能否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讨薪
2023-07-01 11: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工资记录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法律规定,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时候,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可以作为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因此,如果有劳动合同的,用劳动合同,没有的,则可以使用工资记录。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参考以下因素: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工资记录可以用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法律规定,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时候,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可以作为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因此,如果有劳动合同的,用劳动合同,没有的,则可以使用工资记录。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参考以下因素: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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