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婚姻期间购买房产证上注明单独所有,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01 12: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独所有是指夫妻双方仅一方拥有。
    1、如果房产证上注明单独所有那说明是对方个人所有,也就是说房产所有权百分百归他个人。
    2、首先婚前买房婚后取得房产证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3、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4、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5、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房产证上注明为单独所有的话,指的是房屋产权属于登记产权人独有,没有其他所有人。但在夫妻财产共有原则下,如果房产是婚后所购置,且夫妻双方对产权分割没有其他书面约定的话,不管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是谁,原则上就属于夫妻共有。
    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独资购买,则原则上视为一方婚前财产,另一方不占产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房产证上注明为单独所有的话,指的是房屋产权属于登记产权人独有,没有其他所有人。但在夫妻财产共有原则下,如果房产是婚后所购置,且夫妻双方对产权分割没有其他书面约定的话,不管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是谁,原则上就属于夫妻共有。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独资购买,则原则上视为一方婚前财产,另一方不占产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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