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客喝酒后,发现对方喝多先走了,对方回家路上摔倒了,要赔偿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01 13: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一起喝酒摔伤的,赔偿标准为受害人实际产生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而同桌人是否有赔偿责任,要确认同席的人是否有过错,是否在聚餐的期间有劝酒的行为,其次,要确定受伤和喝酒的行为,是否有直接的关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 一起喝酒摔伤,如果一起喝酒的人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的,则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造成喝酒者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在酒吧里喝酒喝多了滑倒受伤可以赔偿。酒吧的经营者,是有义务保证进入酒吧人员的安全。场所的经营者作为管理方,应当消除场所内的危险因素,其没有消除危险因素的,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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