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在结婚期间买了房子离婚后可以拿回来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01 13:4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所购买的房产是属于夫妻自己的共同财产,哪怕写的是父母的名字,只要证明,购买的金钱是夫妻所出的,是可以要回来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购买的房子,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双方分割,可以一方要房,给另一方折价款。夫妻离婚后,女方的户口可以迁移到自己的房子里,也可以继续保留在男方户籍下。
    建议夫妻双方协商解决。
  • 要分情况。房子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登记才有效力。如果赠与的房产没有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在离婚时还是属于赠与人财产,就可以拿回来。如果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属于被赠与人财产,要不回来。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