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协议离婚,需要怎么做

协议离婚
2023-07-01 14: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协议离婚需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然后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协议离婚的具体手续:
    (1)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订立离婚协议;
    (2)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致;
    (3)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后,当事人亲自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协议离婚需要做如下事项:
    (1)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订立离婚协议;
    (2)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致;
    (3)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后,当事人亲自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