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东会决议书需要公司转让股权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7-01 15:1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股份转让都需要: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4、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 法律分析: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不需要股东会决议。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转让;无记名股票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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