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双方都要出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01 15:4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事故责任书必须双方到场吗
    1、事故责任书不用双方必须到场。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则和性质来看来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交警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出的客观性的证据材料,并不需要责任双方都到场,但是需要双方签字,可以委托代理人签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会给当事人,且不需要双方都签字,有一方签字,交通事故认定也是有效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事故处理机关单方面作出的行为,不需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包含哪些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 双方到场并不是事故责任认定书生效的必要条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会给当事人,且不需要双方都签字,有一方签字,交通事故认定也是有效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般是需要双方到场的,但是如果有一方不在,也是可以做出事故责任认定的。做出责任认定后进行赔偿时,当事人如果对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