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保险公司的现场工作,工作了13年,职位是续约专员,有劳动合同。昨天,公司暂时要求每天晚上8点加班开会。因为家庭原因,我不能去公司参加会议。我打电话请假。中国分公司总经理故意不接电话。今天,他当面请假,但没有批准。

社会保险
2023-07-01 17:0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由于保险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应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去的时候带好身份证还有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可以证明在这儿工作的材料,到劳动监察大队后要求他们立案调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自强制加班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要详实具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