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的条件有: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
丧失继承权,也未
放弃继承权,同时在被继承人之后死亡。法律依据:遗嘱继承的条件有: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在被继承人之后死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