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只买了两个月的生育保险,发现自己怀孕了,生完孩子可以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3-07-01 17:2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是: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已经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超过十二个月,并且产前一个月仍在继续缴纳。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报销的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生育保险可以报销的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几种:参保人的产前检查费和住院生产的费用,在计划生育时期还包括计划生育带来的医疗费用。另外,职工还可以享受生育津贴、晚育津贴等。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报销的方式为:应在分娩后一年内,持相关材料,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社保局)办理。且报销应符合如下法定条件:
    1、单位已经为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费;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