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银行卡丢了钱被别人取了

信用卡纠纷
2023-07-01 17:3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报警解决依法处理
  •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别人把钱打到我卡里了属于不当得利,当事人应当及时联系银行将相关款项进行返还,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否则可能涉及相应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 银行卡取钱后未拔卡钱被他人取走:首先挂失止付。其次这种行为已经涉嫌冒用他人信用卡(刑法上说的信用卡即包括普通的信用卡也包括储蓄卡),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涉案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要求立案侦查;若金额不足5000元则可以申请调取监控录像确定侵权人后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