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辽宁省农民,刚到烟台工地打工就被车撞了。我不能提供误工前三个月工资表,工地开的误工证明有效吗?误工费怎什算?

2019-05-28 06:57: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 劳动关系方面证据证明的内容包括如何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何时起双方建立用工关系两方面。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有很多表现形式,并不固定。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在赔偿误工费时,要解决的问题是:误工费的计算时间和计算标准,将误工时间乘以误工收入标准所得的金额即为应赔偿的误工费。
    对于误工时间,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可根据医院所出具的诊疗证明(休息证明)来确定,或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来确定具体的误工时间。
    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则应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1、如果能证明实际的工资收入标准的,由应以实际工资标准不计算依据;
    2、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但有些地方的法院,在当事人无法举证证明收入标准的情况下,规定有统一的误工费计算标准,当事人可按当地法院规定的相应标准进行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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