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裁员,需要劳动法律师咨询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01 20: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正面回答
    被公司裁员办理相关手续如下:
    1、通知被裁人员相关情况,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2、按离职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手续,结清工资。
    3、给劳动者办理社保停缴等手续,并在人事台帐上进行备注。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分析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
    三、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四、被公司裁员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公司裁员赔偿标准,是根据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公司进行裁员时,应符合以下法定条件:
    1、符合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裁员的情形;
    2、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其意见;
    3、制作裁减人员的方案;
    4、将该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劳动仲裁可以请律师,也可以自己进行辩护,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但最好请律师,因为写仲裁申请书,法庭辩论等环节需要专业知识的可以由律师搞定。如果没有钱,请律师也可以去当地的法律援助部门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二、道路交通管理中的道路包括的范围有哪些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1、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道口。
    (1)公路按照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
    (2)公路按照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
    2、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
    3、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是指虽在工厂、小区等单位管辖范围内但不必经过该单位的允许,社会机动车辆就能自由出入的地方。
    (1)非公路部门验收的铺装路面且用于公众通行的地方;
    (2)乡镇的街道、胡同等;
    (3)通行社会车辆的单位自建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