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一方赠与一方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7-01 21:5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获得赠与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若赠与指定只归一方的,则不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一方获得赠与的财产不一定是共同财产。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指定财产只归受赠人一方所有的,则财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配偶无权要求分割;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没有明确表示财产只归受赠人一方所有,或者是双方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则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以对其主张所有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一方受赠的财产如果赠与人指出特定受赠人的,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赠与方没有指定受赠人,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关法律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