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我们是男女朋友,未登记结婚,但是女方怀孕了执意想把小孩生下来,男方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现在我们是男女朋友,未登记结婚,但是女方怀孕了执意想把小孩生下来,男方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019-05-28 07:16:5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可见,如果不去补办结婚手续,可以以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涉及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发生争议,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3、彩礼应当构成赠与,不能要求返还。
  • 在中国不领取结婚证先举行婚礼的,不属于合法夫妻,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中国的婚姻关系实行的是实名登记制,中国法律并不承认事实婚姻,即使双方已经举行过婚礼仪式,但是如果没有进行有效的登记结婚,那么双方的婚姻关系是不受法律所认可和保护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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