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月租没签合同,不退押金,能不交最后一个月的房租直接走吗?

房屋租赁
2023-07-01 22:3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没有订立合同,房租正常到期限出租人不退还押金的,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不了问题的,可以报公安机关帮忙协商或者找房管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情节严重的,承租人可以收集平时对租房相关信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支持主张,向人民法院申请起诉。出租人不按期退还押金属于违反合同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法律分析:承租人不交房租可以按照以下法律规定处理:
    1、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按照新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
    2、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三个月,须履行催告的义务,在承租人15天仍未支付的情形后可解除租赁合同;
    3、关于损失部分,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合同到期租客赖着不走可以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尽量和承租人沟通协商,让其腾空房屋、尽快搬走;
    2、不愿意搬走的可以和其续签租赁合同,让其继续缴纳租金;
    3、既不搬走也不缴纳租金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承租人腾空房返还出租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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