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加盟合同到期的还有法律效力吗

连锁加盟合同
2023-07-01 22:3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加盟合同到期后一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与另一方协商续期,原加盟合同继续有效;加盟合同到期后一方要求停止履行的,合同自然解除,加盟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合同到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了,因为合同到期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就终止。合同终止的情形分别有: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定或约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签订加盟合同有法律效力的条件主要如下: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加盟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加盟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