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学校被学校的东西砸到学生学校要负责赔偿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02 02:17: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学生在学校受伤的,如果学校没有尽相应义务的,学校要承担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过错责任,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 如果校方推卸责任,建议及时取证报警或者诉讼处理。
  • 学生把学校东西损坏是否负全责,视情况而定,以下:
    1、如果确实是学生弄坏了学校的财物,学校的东西是公共财产,是应当赔偿的。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损害赔偿责任应当由学生的家长承担;
    2、学生不小心损坏了,本身存在质量问题的教室设施,学校管理有责任的,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学校学生打架受伤学校赔偿吗
    学校学生打架受伤学校是否赔偿,视情况而定,以下:
    1、学校学生打架受伤学校是否赔偿,首先要认定打架的学生是哪种民事行为能力人,然后判断学校有无失责,如果学校失责,学校要承担责任,如果未失责,则根据学生的身份情况认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学校一般要承担责任;
    2、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只有失责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二条
    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法律分析:由学校来负责赔偿需要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适当的营养费,交通费。但是学习可以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义务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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