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8月24号发生工伤,脚踝骨折,9月9号出院后医生给开了一张建议休息一个月的假条,10月23号又去了医院做了二次手术,10月10号到10月23号期间没有病假单,报不了工伤,该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07-02 02:4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出院后处理方法如下:
    一、工伤出院后,如果医院有建议休息时间,那么在休息时间内应该按照工伤假休息,在休工伤假期间,单位应该按月支付员工工资。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医疗终结后,由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 工伤出院需要的手续:
    1、复印住院病历资料;
    2、请求医院出具病情诊断证明;
    3、根据伤情确定是否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员工工伤是否出院是由医院决定的,如果单位办理的住院手续,需要单位携带缴费证明到医院办理出院手续。员工工伤是否出院是由医院决定的,如果单位办理的住院手续,需要单位携带缴费证明到医院办理出院手续。如果员工满足出现条件单位不愿意办理出院手续,那么员工可以和单位协商一致。 协商不成可向劳动部门投诉。如果员工没有达到出院条件,那么单位是可以不予办理出院的。员工和单位出现劳动纠纷,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的。《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 "处理流程
    1、进行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5、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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