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帮别人银行贷款担保,现在已经五年了,贷款人没有还款,我还有责任吗?

抵押担保
2023-07-02 05:06: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帮别人担保贷款别人不还的,如果是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担保人要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的,则债务人不还款担保人就要偿还债务。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 为别人贷款做担保,在借款人不能还款时,担保人是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这也是银行减小贷款风险的行为。若是担保人和借款人长期不还款,法院会提起诉讼,判决后当事人不执行判决的,法院会强制执行。
    若担保人无足够资产偿还的,会被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法律分析:帮助别人做担保贷款的,如果借款人无能力偿还贷款的话,担保人有责任和义务偿还该欠款的。且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担保人再次贷款时会受到一定的贷款条件和最高贷款金额的限制。
    如果是签名或按手印,你是债务人。或者有证据表明贷款资金实际部分或全部所用,应该承担偿还义务。如果不如期偿还,银行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八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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