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老公婚前买的房子,然后我们加名字的时候分配写的50%。然后我离婚的时候要孩子,他要房子。几个月后再婚需要怎么操作房子,还是一人一半分配。去公证处公证可以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02 05:16: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需要进行房产分割。
  • 夫妻离婚房子的分配:一方在婚前买的房子,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离婚时仍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是一方在婚前买的房子,但是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对方名字的,该房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分配该房子,协议不成的,交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房子的分配:婚前买的房子,婚前办的房产证,离婚时仍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婚前买的房子,婚前办的房产证,但是婚后加了对方名字的,该房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议决定房子的分配问题,分配不成的,让法院判决。孩子未满两周岁的,抚养权归母亲;孩子已满八周岁的,尊重其自身意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