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
我国法律鼓励儿媳对公、婆尽赡养义务。按《
继承法》规定,儿媳不是法定
继承人。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法》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1】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
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2】婆婆的子女有赡养自己母亲的义务。包括去世的儿子,和其他子女。
对婆婆,媳妇没有法定赡养义务。
【3】儿子去世了,儿子的财产份额,儿子的母亲有继承的权力。
【4】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5】儿子的承包期内的土地,在承包期内,
媳妇和婆婆协商解决承包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