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想问一下,如果女性流产申请生育津贴,补贴是6000多元,但公司只发放2000多元。你能抱怨吗?

社会保险
2023-07-02 06: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是由用人单位统一申领,再发放给职工的,如果公司不按照规定发放,职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十三条 企业虚报、冒领生育津贴或生育医疗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追回全部虚报、冒领金额,并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处罚。
    企业欠付或拒付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支付;对职工造成损害的,企业应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负责申请,员工不能个人申请;另外生育津贴只是作为产假工资的一种补偿,并不是额外发放的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在符合发放生育津贴的情况下,由生育保险基金发放到用人单位账户上,然后由单位发放到个人账户,不需要修改。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劳动者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