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网络开设赌场流水四到五万牟利五千这个严重吗

网络诈骗
2023-07-02 07:1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为人若有在网络上开设赌场的行为,涉案金额巨大的,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开设网络上赌博构成开设赌场罪,本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认定为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 关于认定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