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离婚,由父亲抚养,但不给生活费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7-02 07:2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父母离婚父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父母离婚,父亲不给抚养费的,当事人之间可以先协商处理,不能协商一致的,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在诉讼之后对方还不支付抚养费的,则还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给孩子一定的抚养费,其实也是在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抚养费数额的变更情况有哪些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
    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 法律分析:离婚后不给抚养费的,有以下解决方法:
    1、与对方协商;
    2、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是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产折抵子女的抚养费。法律上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即使父母离婚,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了孩子的抚养费的处理办法:
    1、一般由不直接抚养的那一方支付给直接抚养的那一方;
    2、如果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3、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全年的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