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于医疗事故伤残的鉴定标准有哪些?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7-02 07:5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以下手续:
    1、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转交鉴定;
    2、医学会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
    3、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鉴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4、根据半数以上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
    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
    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 医疗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以下手续:
    1、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转交鉴定;
    2、医学会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
    3、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鉴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4、根据半数以上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
    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
    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 医疗事故鉴定的项目有:
    1、是否存在医疗过失行为;
    2、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3、医疗事故的等级认定;
    4、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等。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
    (四)至
    (八)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格式由中华医学会统一制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