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觉得我的生活被打扰了。有一个人以前追我。过了一段时间,他不欢而散。然后他用各种小号加了我,想威胁我,打扰我的家人,打电话给我的父母。他不知道如何找到我同学的联系方式,通过各种渠道骚扰我。他还告诉我的同学他是我的男朋友。等等,我觉得我的精神和生活都受到了伤害

婚外情
2023-07-02 08:05: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行为人实施了骚扰行为,影响到受害人正常的生活,是可以报警寻求帮助的。日常比较轻微的骚扰行为,可以定性为对人身权、隐私权等的侵犯,是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如果有跟踪骚扰他人、恐吓骚扰他人等“软暴力”行为,且骚扰行为情节严重,侵犯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达到了相应犯罪的立案标准,被害人可以报警要求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骚扰行为一般可能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罪寻衅滋事罪等。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可以跟对方提出依法处理,尽量与对方协商。如果事态发展严重,可以及时报警。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
    (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对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不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的赔付无争议,符合治安调解条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并当场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当场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基本情况、主要违法事实和协议内容在现场录音录像中明确记录的,不再制作调解协议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