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1、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带的资料如下: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房屋过户的需要办理公证的情况有哪些
1、 继承房产过户。继承人在办理房产过户时继承人应当先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 赠与房产过户。产权人如果要把个人合法的房产赠给自己的亲朋好友,双方共同办理“
赠与合同公证书”后才能到产权交易核心办理更名手续;
3、作为
遗产分割的房产过户。首先遗嘱要经过公证,并且在遗嘱生效后,
法定继承人在根据遗嘱内容分割遗产时,对于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也需要经过公证,然后才能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4、 涉外和港澳台的房产过户。该类房产的买卖协议必须经公证部门公证后,才能到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