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刚刚遭受家庭暴力,但没有证据,想离婚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3-07-02 09:1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双方可以协商离婚,达成一致即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协商不成的,无过错方可以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包括医院的病历、报警记录,还有以前发生家庭暴力的相应证据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1、因家庭暴力想离婚首先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无过错方可以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包括医院的病历、报警记录,还有以前发生家庭暴力的相应证据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遭遇家庭暴力想离婚,对方不肯的,可以搜集对方家暴的证据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第三款第二项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第三款第二项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三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实施家庭暴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