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男女朋友分手后能否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子女抚养
2023-07-02 09:1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依照协议处理抚养权,协商达不成一致的,可以起诉至法院,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获得小孩抚养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争取: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优先抚养;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优先抚养;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 离婚之后是还可以再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并不是在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就任何情况都不能改变了。如果男女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决定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可以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办理相关的公证手续。如果双方不能够协商一致,那么原告可以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在离婚之后孩子由谁来进行抚养和照顾,应该是从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健康的角度出发。
    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 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