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宅基地确权必须写户主名字吗

土地纠纷
2023-07-02 10: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的名字不必须是户主的名字,也可以是其他家庭成员的名字。
    农村宅基地是以家庭户为单位配置的,其本质还是集体土地,集体成员拥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而家庭成员是共享该家庭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因此在宅基地登记时,登记的名字只要是家庭中的集体成员即可。
    乡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
    1、申报。领取《乡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填写,提交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由调查组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审核;
    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依申请对宅基地实地调查;
    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4、审批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在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指导签章;
    5、登记注册依据乡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6、颁发土地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因为宅基地空白说明上面没有任何建筑物,属于闲置宅基地,而宅基地闲置超两年以上,村集体是有权回收的。
    一般情况下,若农村申请宅基地之后,超过2年没有动工建房,那之前的审批流程也失去了法律效力,宅基地将会被收回。
    当然家里若有为被村集体回收的空白宅基地,且还没有确权的,可以先搭建一些临时建筑来补救,但如果确权结束了就无法补救了。
  • 法律分析:在宅基地确权过程中,很多农民朋友都在为一个事纠结,那就是宅基地确权写谁的名字好呢?很多人甚至会对确权证书上名字写谁这件事争论不休,之所以会这样,就是因为大家都错误地以为,在确权证书上户主名字是谁这地就是谁的。
    其实,一般情况下,确权登记证上写的都是户主的名字。但是在农村,无论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都是以户为单位的,也就是说,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整个家庭的,证书上写谁的名字其实都无关紧要,户内所有家庭成员都享有同等的使用权。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 一般情况下,确权登记证上写的都是户主的名字。但是在农村,无论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都是以户为单位的,也就是说,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整个家庭的,证书上写谁的名字其实都无关紧要。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