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债务不是股东能执行股东吗?

公司债务
2023-07-02 11:0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欠债是可以执行股权的,在公司与股东的财产没有分离的情况下是可以执行股东的股权的。司法实践中,股权强制执行的方式最主要的是执行股权收益。执行股权收益是指当法院发现被执行人在有关公司中有已到期的股息和红利等收益且未支付的,应裁定冻结该笔收益,并在公司盈利被强制执行的股东的负债明显少于其所持股权的价值,并且执行其股息红利可以满足债权的条件下,可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有关公司直接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对于被执行人未到期的预期收益,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冻结,待到期后再从有关公司中提取。如在冻结期间其他公司擅自将收益交付被执行人的,法院应当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裁定追加其为被执行人,在收益范围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优先购买权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个人债务依照法律规定也能执行公司的股份。股东所享有的公司股权可以作为股东个人财产进行评估、拍卖,人民法院可以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但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个人债务依照法律规定也能执行公司的股份。股东所享有的公司股权可以作为股东个人财产进行评估、拍卖,人民法院可以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但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个人债务可以执行公司的股份。股东所享有的公司股权可以作为股东个人财产进行评估、拍卖,人民法院可以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但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