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觉得我的生活被打扰了。有一个人以前追过我。过了一段时间,他不高兴地分手了。然后他用各种小号加了我。他想威胁我,打扰我的家人,打电话给我的父母。他不知道如何找到我同学的联系方式,通过各种方式骚扰我,并告诉我的同学他是我的男朋友,等等,我觉得我的精神和生活受到了伤害

婚外情
2023-07-02 11:0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被同学威胁可以报警。在遇到有人言语威胁、恐吓的时候,选择报警,这种报警行为属于先行备案,对方有威胁言语但没有实际作出违法犯罪事实的,被威胁人可先行向公安机关备案,一旦威胁人真的作出什么违法行为,警方将会优先调查此人。
    威胁同学行为上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感情纠纷已经解决,你要受到骚扰的话,你可以警告对方,如果在骚扰我,打扰我正常生活,我就报警!你郑重警告对方,对方一般就不敢了!如果对方不听劝,你可以录音拍视频等留下证据,你一旦人身安全或者利益受到侵害的话,你可以选择报警。
    由警察为你排忧解难,为你主持公道!那还是没有解决好。我解决好了,那还会骚扰你吗?通过法律也可以,但是还是私自解决为好。只有四字解决好了,才不会骚扰你。
  • 可以跟对方提出依法处理,尽量与对方协商。如果事态发展严重,可以及时报警。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
    (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对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不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的赔付无争议,符合治安调解条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并当场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当场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基本情况、主要违法事实和协议内容在现场录音录像中明确记录的,不再制作调解协议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