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实习生,在一家人力资源公司上了一周班。然后这个公司老板以业绩不好为由把我辞退,并且不给我结工资(已经签了合同)请问这种情况工资还有可能要回来吗

讨薪
2023-07-02 11:1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公司做了几天能拿到工资。劳动者依法享受取得报酬的权利,所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实际工作天数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需要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无故降薪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面对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理由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劳动单位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不予支付,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今天就降薪的相关法律问题,作简要的分析如下:作为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工资调整,那么如果公司对我们作出降薪,这是否是老板在赶我们走呢?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看:首先应当看工资是否被不合理地下调。一般来说,在合同期内,员工的薪水发放应当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不得无故降薪。
    但是,如果员工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照规章制度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则可以在适度的范围内对员工予以降薪处罚。另还要再看,降薪的流程、依据是否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在进行。
    如果公司的降薪既不合理,也没有依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在进行,那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可以认为老板是在用这种办法赶我们走。在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况下,员工可以选择提出劳动仲裁,其次,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员工应当明确诉讼请求,并准备好劳动合同、社保清单、降薪前的工资发放流水记录、降薪后公司的工资发放记录、降薪通知书等证据,然后积极应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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