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地产合同卖方违约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房屋买卖
2023-07-02 11:2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签订买卖合同中就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都要按照约定进行履行,所以,如果有违约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应当写明:
    (一)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二)违约责任条款作详细约定;
    (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损害赔偿的范围;
    (四)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法律依据: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责任的认定如下:
    (一)支付违约金,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二)损害赔偿,因违约行为而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三)继续履行,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