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右股骨下段粉碎性骨折做劳动能力鉴定,可定为几级

工伤索赔
2023-07-02 11:4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骨折的,工伤鉴定标准如下:根据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等因素综合鉴定;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4.
    1.1
    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附录A为各门类工伤、职业病致残分级判定基准。
    附录B为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 右手食指末节骨折工伤鉴定算几级要看具体伤情,并不是听个词语就可以进行评级的。伤残鉴定主要看伤者是否存在伤残疾、功能障碍和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关于骨折伤残鉴定的具体规定:属于工伤引起的骨折,要结合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属于侵权损害引起的骨折,进行伤残鉴定的时候应该在治疗结束后,伤残鉴定的标准可以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要求确定;其他。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4.
    1.1
    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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