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提出辞职,但不到三十天就离开了,后果如何?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02 11:4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根据当时签订合同内容来看,一般情况下若是正常辞退,不会有什么后果。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十天提交辞职报告,所以辞职报告交上去之后三十天之后才能离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十天提交辞职报告,所以辞职报告交上去之后三十天之后才能离开。
  • 【法律分析】:既然是职工提出辞职,交了辞职报告当然就是员工主动请辞。这种情况下,只有职工是以公司违约为由提出辞职,才能索要补偿。至于三十天的问题,其实就是还有一个月的工资的问题。劳动合同法上并没有企业让职工提前离开方面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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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一般辞职要提前一个月递交书面申请。直接走人可能会给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
    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 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单位可以扣工资作为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